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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青县法院对两镇下达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强制执行裁定书
2016-12-01 李永国    (点击: )

高青县人民法院和县国土资源局严格落实县委、县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建立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》(高办法〔2016〕65号)文件精神,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实行裁执分离管理,有效打击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。
  365在线体育投注对符合移交条件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,在依法催告后,规定期限内移交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县人民法院对受理的土地违法案件,按照“裁执分离”、“属地管理”的原则,在法定期限内裁定给案件发生地的镇、街道办政府强制拆除。对需要强制执行罚没款的案件,依法从违法当事人银行帐户划拨。
  截止目前,高青县法院已经将裁定为依法拆除的4起土地违法案件的《准予强制执行行政裁定书》送达相关两镇政府,并将督促镇政府组织联动部门进行集中拆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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