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,切实保护好耕地,4月14日,青城镇政府按照高办发[2016]65号文件《关于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建立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》的有关规定,组织国土、城建、公安、安监、农电等职能部门50余人,多措并举,形成合力,对辖区内5宗“卫片”违法建筑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拆除违建专项治理行动。
通过对违建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、下发《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》、断电等措施,综合施治,形成对违法用地强大的震慑力,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拆除、复耕义务。
截止到目前,2宗违法建筑正在自行拆除中,其他当事人也在清理违法建筑内的物品,均表示将在镇政府规定的17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,恢复土地原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