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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“城市美 管理情”摄影大奖赛规程
2016-04-11     (点击: )

为充分展示高青县城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,和独特的民风民俗 进一步对外宣传高青的城市之美,为打造卫生、休闲、环境优雅的旅游品牌, 以公开征集摄影作品的形式,让我县市民更加直观了解我县城市管理的成果与县城的美丽所在,高青县城管执法局与高青县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这次摄影大奖赛,来展示我县城市之美与管理之情的关系与效果,全面反映高青县城建设新成就。  

一 、大赛征集主题  

参赛作品要围绕几年来的县城新变化新亮点进行拍摄投稿。展示我县城市管理、民生工程、园林绿化、城市容貌、园林 环卫工人、花草鱼鸟等进行创作。  

二、 参赛对象  

摄影爱好者及广大市民均可参加,各级摄影家协会会员的作品优先评奖与入选展览。  

三 、活动要求  

1、拍摄以高青内县境内作品为准。作品单幅、组照(不超4张,并附组照简介)黑白照片均可。电子版:格式为jpg,像素不低于4M;被评选为一、二、三等奖的作品准备好RAW格式文件,以备查验。原作只能在后期做适当简单调整,不准大面积裁剪和“移花接木”。如有在原作基础上裁剪超过50%,视为无效作品。  

2、比赛不收参赛费、不退稿。  

3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所有入选作品进行有关公益宣传推广,不再另付稿酬。  

4、参赛作者必须独立拥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,主办单位不承担作品著作权的审核责任,凡因著作权、肖像权而引发的纠纷由参赛者承担。已在网络或其他媒体公开刊发与参赛评奖的作品谢绝投稿。  

主办单位:高青县委宣传部;高青县总工会,高青县城管执法局。  

承办单位:高青县摄影家协会。  

投稿时间:2016年4月1日— 4月20日。  

展览时间:2016年4月26日—5月1日  

展览地点:芦湖公园;高青县城文化路30号  

2016年4月11日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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