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报资料
1、买卖协议和收款收据;
2、契证和完税证复印件;
3、地税局交纳税费发票复印件;
4、房产证复印件;
5、原土地证复印件和原件;
6、买房者写出申请发证申请书;
7、买房者身份证复印件;
8、卖房者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;
9、签定转让合同;
10、住房上市申请审批表。
二、办理时限
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验。资料齐全、审查合格,10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审批程序
1、土地登记申请人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登记申请;
2、进行地籍调查;
3、委托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地籍图;
4、县局进行审核;
5、报请县政府注册登记,打印证书;
6、颁发证书。
收费标准
收费依据:[1995]鲁土籍字第11号、计价格(2001)1734号、国测财字[2002]3号、鲁价费函[2007]99号。
收费标准:
1、土地登记费按单位性质分类,根据土地使用面积计费;
2、土地证书工本费:20元/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