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立依据
《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三条
办理条件
与申请材料一致
所需材料
1、填写测绘项目登记表; 2、《测绘资质证书》副本及复印件; 3、委托双方签订的测绘项目合同或协议; 4、《测绘项目技术设计书》;5、参与该测绘项目测绘作业人员名单(正式在职人员应附《测绘作业证》)。
办理流程
受理—承办—审核—批准—办结
办理期限
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;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
收费标准
无
收费依据
联系电话
0533-6983513
办公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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