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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他项权利(抵押)登记发证(个人)
2015-08-10     (点击: )

设立依据 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及《山东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 

办理条件 

与申请材料一致 

所需材料 

1、土地使用证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;2、土地评估报告原件1份;3、抵押人及抵押权人、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、法人代表资格证复印件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;4、(个人)家庭成员同意抵押意见表、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、家庭关系证明资料(结婚证或户口簿复印件);5、《借款合同》、《抵押合同》、《房地产抵押清单》原件各1份,其中在《抵押合同》中注明房地产抵押金额和土地抵押金额,在《房地产抵押清单》中注明房地产评估价值和土地评估值;6、《土地抵押登记申请审批表》一份;7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》、《变更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》转让方签字或盖章,其余空白;8、宗地图一式二份;9、抵押方和借款人不是同一单位或个人的,需提供双方同意抵押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的协议书;10、委托他人办理的,提交法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;(专业代理机构需提供资质证明及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)11、房产抵押他项权利证明书复印件一份。12、银行出具抵押率证明。(盖公章、经办人签字) 

办理流程 

受理—承办—审核—批准—办结 

办理期限 

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;承诺期限 3个工作日 

收费标准 

土地登记费按单位性质分类,根据土地使用面积计费;执收编码:0307-2187 

收费依据 

[1995]鲁土籍字第11号、计价格(2001)1734号、国测财字[2002]3号、鲁价费函 [2007]99号。 

联系电话 

0533-6983513 

办公地点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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